根据使用功能的要求,决定古建筑具体的尺寸。
1. 面阔的尺寸
面阔:每开间柱与柱中心的距离。
通面阔实际上就是现在所说的正立面总宽度。
中式建筑通面阔的确定:以明间的面阔为基础,加上各开间的面阔。
明间的面阔,宋《营造法式》定为“一丈八尺”(5.3~5.7m)。 清《工程做法则例》 规定:大式九檩带斗拱的庑殿建筑,明间面阔约为6m, 次间约为5.15m。大式九檩带斗
拱歇山建筑,明间面阔为5. 15m, 次间为4. 12m。小式无斗拱建筑,明间面阔为 3.3~4.0m。
《营造法原》规定:次间的面阔按明间面阔的十分之八确定。明间面阔常未明确规定, 在实际施工时一般也按“一丈八尺”为标准。
中式寺庙建筑在设计时应根据使用功能、场地,先定出平面的长和宽,然后根据长和 宽决定面阔的原则定出明间及次间、梢间、尽间的尺寸。
明间面阔更大可达6m。
次间面阔小于明间一个模数(300mm) 或两个模数。 梢间面阔又小于明间一个和两个模数。
尽间面阔小于或等于梢间。
侧廊面阔最小为1.5m, 更大可达2.7m或3.0m, 前、后廊和侧廊宽度相等。
上面讲的各开间的面阔,是依次减少的。但在唐代寺庙中也有各开间面阔相等的实例 (如佛光寺大殿),侧廊或尽间的面阔要小一些,这是通例。
2. 进深的尺寸
通进深:中式寺庙建筑的通进深是指房屋的前檐柱中心到后檐柱中心的距离。 清《工程做法则例》的规定如下:
大式带斗拱的建筑:进深一般可取明间面阔的1.6~2.0倍。带斗拱建筑还应结合斗 拱攒数,取较大进深。
小式不带斗拱的建筑:进深一般可取明间面阔的1.1~1.2倍。
上述规定在实际运用中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、重要性,加以调整,如寺庙的大殿,要 依据其侍奉的佛(神)像的大小、重要性、数量、基座大小、祭祀用具大小、使用功能 (如朝拜、讲经等)来决定。
现在的中式寺庙建筑设计,并没有完全采用上述规定。
例如,大佛禅院就没有严格按上述规定设计,各殿尺寸如下: 文殊殿:5开间,通面阔33m, 进深27.6m。
大雄宝殿:11开间,通面阔60m, 进深33m 观音殿:5开间,通面阔42m, 进深24m。
山门殿:5开间,通面阔42m, 进深24m。
上述情况说明“规制”是一个参考值,实际运用中是可以调整的。
3. 台明的尺寸
房屋坐落在台基上的,台基露出地面的部分称为“台明”。檐柱中线至台明边线叫 “台明宽”(又称下檐出或下出),边线叫“台明线”。台明宽度小于屋檐出檐宽的100~
台明与室外地面的高差,一般不小于300mm,有的可高达2100mm。要根据现场情况决 定,要注意的是台明边线标高应低于室内正负零的50mm 左右,以避免雨水倒流至室内
4. 台阶(踏步)的设置及尺寸
台阶的宽度等于明间、次间的宽度减去垂带宽度,一般台阶在房屋的正中明间的位置 和次间的位置。垂带中心线正对檐柱,垂带宽300~500mm, 以300mm 为多。七开间以上 的建筑台阶在明间处中间可设御路,御路中间刻有龙凤或宝香花图案。
踏步的宽度为300~400mm, 每踏步高为120~150mm。